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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蝎子's life &#187; 抵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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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抵制时代华纳？也想一想 [转]</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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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9 Apr 2008 09:54:51 +0000</pubDate>
		<dc:creator>蝎子</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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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Jack Cafferty(卡弗蒂)，这个名字压过了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压过了法拉奇和阿曼波尔，一下子成为了目前中国人最耳熟能详的西方媒体人。这是因为他在4月9日的CNN“战况室”节目中称中国人是“50年不变的暴徒和呆子”，引发了中国政府和民众的抨击。韩寒对此评论说：“这是一个无权看CNN的国家，这却是一个有权抵制CNN的国家。”我举双手同意！但我想讨论的问题是，卡弗蒂的话，究竟是否构成种族主义言论？如果是的话，抵制CNN乃至抵制其母公司时代华纳，是否是一种有效的抗议和民意表达手段？一对于言论是否有种族主义倾向，我一向采取一个简便有效的测试：如果同样的用词，在美国电视台上对黑人和犹太人说出，会不会引发一场同样的抨击风波？我想，答案是清晰而显然的。在这个问题上，CNN辩解说卡弗蒂只是在“为一次一般性辩论提供强有力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如果你在CNN上说黑人是“50年不变的暴徒和呆子”，肯定会引发FCC（联邦通讯委员会，略相当于美国的广电总急）的巨额罚款，黑人民权团体也一定会要求道歉。如果你这样说犹太人？卡弗蒂根本就不可能再出现在电视上！我曾读到这样一个传记故事，美国著名记者和主持人丹•拉瑟年轻时急于出头，因此去寻访老行家。行尊给了他两个建议：一个是一定要到伦敦某裁缝处去购买一套像样的西装，二是说话不妨带一点意第绪语口音（犹太语的一个分支）。为什么？因为美国媒体集团的大部分老板都是犹太人！二大约一年前（2007年4月4日），美国电视界就发生过一次类似轩然大波：John Donald Imus,美国最著名的电台主持人，1997年曾被《时代》杂志评为“最有影响力的25个美国人”之一。他在一次评述全美大学生女子篮球比赛时，把拉特格斯大学女子篮球队的黑人女球员评点为“nappy-headed hos（卷发荡妇）”，而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5天后，Imus在接受另外一个电台脱口秀节目邀请时，也是用CNN同样的辩护为自己的种族主义言论辩解：“我们的目标就是为了逗乐，有时我们是有点过分，比如这一次。但我学会了一点：你不能拿任何人取笑，因为有些人根本不配被取笑。”但这最后一句，导致了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立即暂停他的节目。黑人民权领袖杰克逊当时抨击Imus说：“没有人应该用公共的电波频道，去传播种族主义和女性歧视的言论。”CBS总裁兼CEO Leslie Moonves也在解雇Imus的声明中表示：“这种语言给年轻人带来的后果，尤其是对正在试图进入社会的青年有色人种妇女带来的后果，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近几日和我们反复交谈的人士，是来自我们社会各个阶层的善意人士。”三综上所述，卡弗蒂的话属于种族主义言论范畴没有疑义。因此，通过抵制这种手段表达民众的愤怒，应被认为是民主选项。和争议颇多的抵制家乐福不同，我认为对CNN的抵制应该属于“被侵犯要件明确（种族主义言论）”、“目的明确（CNN真诚道歉）”的压力活动。那么，抵制CNN是否有效呢？我要非常遗憾地说：可能基本没有效果。在Imus案例中，黑人团体是如何迫使CBS让步的？他们向CBS赞助商发动呼吁，要求他们退出CBS的赞助，这是CBS最后被迫愿意牺牲Imus的重要原因：这是赤裸裸的商业利益考量。而我们现在，在CNN有多少赞助商？能否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个人持怀疑态度。在这种情况下，抵制CNN确乎可能成为一种口头风暴和爱国热情的宣泄，而没有实质作用。四这就进入到下一个问题，斗争对象是否应该从CNN扩大到其母集团时代华纳？在2008年引进大片中，我能记起来的华纳公司出品，就包括《我是传奇》、《史前一万年》、《哈利•伯特与混血王子》……我必须强调，个人认为抵制看某本电影是很傻的，拒绝娱乐似乎也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但是，我尊重任何人试图用这种抵制来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在民意表达方面，我始终认为应该每个人作出自己的决择。这样抵制是否太扩大化了？我个人认为，从甘地抵制英国产品和全世界在南非种族隔离时期抵制南非产品的先例来看，抵制几乎肯定会必然导致扩大化（很难排除某些英国商人实际上是同情印度独立运动的，但他们的产品同时遭到抵制）。有时候，甚至只有扩大化才能带来效果。比如，在卡弗蒂案例中，CNN在中国内地目前并没有落地，但时代华纳对发展中国市场充满渴望。唯有给他们一定的压力，才能迫使CNN道歉这种想法，我认为也并非完全荒谬。但是，我也同时必须指出，抵制时代华纳也可能同样有反效果。没有记错的话，目前凤凰电视台是通过时代华纳集团在北美的有线电视系统落地的，这是向外宣传中国的重要窗口，抵制时代华纳会不会导致这扇窗口的关闭？更重要的是，是否会加剧美国人和中国之间的极端偏见？此外，对于政府外交部门是否应该这样的事件出面，我个人持保留态度，国内的问题是太缺乏相关民间的压力团体了。我更赞成的抗议形式，是在美的合法移民联合会（Legal Immigrant Association）发动的网上陈情（注一），他们指出卡弗蒂的话“只能加剧美国民众对中国和在美中国人的负面情绪”，并要求联邦通讯委员会给予 CNN罚款处分。五我必须尤其强调的一点是：即便CNN最终没有道歉，也并不意味着抵制没有效果；更重要的是，即使CNN最终道歉了，也并不意味着对中国的歧视和偏见，就从此已经烟消云散。我们必须冷静地意识到，卡弗蒂的偏见，背后有成千上万的对中国并不太了解的美国民众；卡弗蒂只是冰山的一角，美国大众冰山对卡弗蒂观点的认同，才是最需要我们用沟通去融冰的。在和朋友的讨论中，我经常发现一种善良的心愿：就是认为，只要我们同意与达赖喇嘛会面，西藏问题和国际媒体的偏见就会迎刃而解。在我看来，这毋宁说是一种过于乐观和理想主义的想法。消除误解和偏见，是一个太漫长的过程，要戒急用忍，绝非和达赖谈判就可以立即红旗满四海了。在打砸抢烧的前提下接受对方谈判条件，只会喂出更大的胃口。这是现实国际政治中，任何国家和政府都不会采取的博奕对策。这种理想化政治方案的约束条件，是达赖也很理想化。而在国际政治中，很有可能的结果是达赖在会谈开始后再次提高自己的价码，到时候就不是“保持统一”能约束的了。即便政府要和达赖接触，也几乎必然至少在开始是秘密的。六在最后一段，我要为卡弗蒂辩护一小下。我们应该认识到，无论卡弗蒂的言论多么令人感到恶心，它依然属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范畴。在这里，我要提到一个名为“Terminiello诉芝加哥市政府”的案例。Arthur Terminiello是一个前天主教神父，1949年，他在芝加哥对“美国基督荣军”组织发表演讲，对很多种族团体，尤其是犹太团体发表了各种侮辱性的言论。当时他有800名听众，场外更有1000名抗议人群。芝加哥警方随后以违背“扰乱治安条例”中有关“挑衅导致公众愤怒、招致争议、引发某种程度的动荡，或者造成骚动”的条款为名，对Terminiello罚款100美元。Terminiello随后到法庭控告这一罚款决定，伊利诺伊州上诉法庭和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都维持支持芝加哥警方的原判，但美国最高法院最终以“调审令方式”介入。九位大法官最终以5比4的投票表决，裁定芝加哥市政府的“扰乱治安条例”有关条款违宪。当时的首席大法官道格拉斯撰写了著名的多数派裁决意见书――顺便说一句，美国的最高法院司法裁定只要不是9比0通过，通常都有多数派裁决意见书以及少数派裁决意见书，以反应复杂司法问题中不同法官的不同考量，有时，甚至少数派裁决意见书还有多份，比如此案就有3份。道格拉斯这样写道：“在我们政治体系下，言论自由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引发争议。哪怕它有时会导致某种程度的不安，引发人们的不满，甚至激发人们的愤怒，但容忍它的存在是为更崇高的目的。言论常常是挑衅性和挑战性的，它常常会夹杂着偏见和歧视，它在呼吁接受某种观点时常常有深刻的动荡效果。”简而言之，判断一种言论是否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可以运用以下判断标准：1.是否有清晰和即刻的危险，比如在人潮汹涌的电影院中高喊“失火了”，这不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因为它可能导致人潮失控和相互践踏，属于“清晰和即刻的危险”；2.平衡原则，也就是容忍一种言论自由对社会的益处，是否超过了它对社会和个人的危害，也就是把两种价值放在天平的两端，根据这种平衡来确定言论自由的保护范畴。Marybeth Herald在她发表于《科罗拉多法律评论》的文章中阐明得更为清晰：“第一修正案是对抗政府压迫的保险单。我们一直在为此付出大大小小的代价，包括容忍种族主义者、色情分子或任何言论让人感到冒犯的分子……”只有我们意识到美国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和媒体工作者对于第一修正案的重视和膜拜，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美国人对于卡弗蒂言论的反应会和我们大不相同。这或许，就是卡弗蒂带给今天中国的意义。注一：http://www.legalimmigrant.org/en/node/177。本文转自: MY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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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attachment/1208627589_321230c3.jpg\" style=\"float:right;margin:0 0 10px 10px\"/>Jack Cafferty(卡弗蒂)，这个名字压过了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压过了法拉奇和阿曼波尔，一下子成为了目前中国人最耳熟能详的西方媒体人。这是因为他在4月9日的CNN“战况室”节目中称中国人是“50年不变的暴徒和呆子”，引发了中国政府和民众的抨击。<br/><br/>韩寒对此评论说：“这是一个无权看CNN的国家，这却是一个有权抵制CNN的国家。”我举双手同意！但我想讨论的问题是，卡弗蒂的话，究竟是否构成种族主义言论？如果是的话，抵制CNN乃至抵制其母公司时代华纳，是否是一种有效的抗议和民意表达手段？<span id="more-261"></span><br/><br/>一<br/><br/>对于言论是否有种族主义倾向，我一向采取一个简便有效的测试：如果同样的用词，在美国电视台上对黑人和犹太人说出，会不会引发一场同样的抨击风波？我想，答案是清晰而显然的。<br/><br/>在这个问题上，CNN辩解说卡弗蒂只是在“为一次一般性辩论提供强有力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如果你在CNN上说黑人是“50年不变的暴徒和呆子”，肯定会引发FCC（联邦通讯委员会，略相当于美国的广电总急）的巨额罚款，黑人民权团体也一定会要求道歉。<br/><br/>如果你这样说犹太人？卡弗蒂根本就不可能再出现在电视上！我曾读到这样一个传记故事，美国著名记者和主持人丹•拉瑟年轻时急于出头，因此去寻访老行家。行尊给了他两个建议：一个是一定要到伦敦某裁缝处去购买一套像样的西装，二是说话不妨带一点意第绪语口音（犹太语的一个分支）。为什么？因为美国媒体集团的大部分老板都是犹太人！<br/><br/>二<br/><br/>大约一年前（2007年4月4日），美国电视界就发生过一次类似轩然大波：John Donald Imus,美国最著名的电台主持人，1997年曾被《时代》杂志评为“最有影响力的25个美国人”之一。他在一次评述全美大学生女子篮球比赛时，把拉特格斯大学女子篮球队的黑人女球员评点为“nappy-headed hos（卷发荡妇）”，而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br/><br/>5天后，Imus在接受另外一个电台脱口秀节目邀请时，也是用CNN同样的辩护为自己的种族主义言论辩解：“我们的目标就是为了逗乐，有时我们是有点过分，比如这一次。但我学会了一点：你不能拿任何人取笑，因为有些人根本不配被取笑。”但这最后一句，导致了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立即暂停他的节目。<br/><br/>黑人民权领袖杰克逊当时抨击Imus说：“没有人应该用公共的电波频道，去传播种族主义和女性歧视的言论。”CBS总裁兼CEO Leslie Moonves也在解雇Imus的声明中表示：“这种语言给年轻人带来的后果，尤其是对正在试图进入社会的青年有色人种妇女带来的后果，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近几日和我们反复交谈的人士，是来自我们社会各个阶层的善意人士。”<br/><br/>三<br/><br/>综上所述，卡弗蒂的话属于种族主义言论范畴没有疑义。因此，通过抵制这种手段表达民众的愤怒，应被认为是民主选项。和争议颇多的抵制家乐福不同，我认为对CNN的抵制应该属于“被侵犯要件明确（种族主义言论）”、“目的明确（CNN真诚道歉）”的压力活动。<br/><br/>那么，抵制CNN是否有效呢？我要非常遗憾地说：可能基本没有效果。在Imus案例中，黑人团体是如何迫使CBS让步的？他们向CBS赞助商发动呼吁，要求他们退出CBS的赞助，这是CBS最后被迫愿意牺牲Imus的重要原因：这是赤裸裸的商业利益考量。<br/><br/>而我们现在，在CNN有多少赞助商？能否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个人持怀疑态度。在这种情况下，抵制CNN确乎可能成为一种口头风暴和爱国热情的宣泄，而没有实质作用。<br/><br/>四<br/><br/>这就进入到下一个问题，斗争对象是否应该从CNN扩大到其母集团时代华纳？在2008年引进大片中，我能记起来的华纳公司出品，就包括《我是传奇》、《史前一万年》、《哈利•伯特与混血王子》……<br/><br/>我必须强调，个人认为抵制看某本电影是很傻的，拒绝娱乐似乎也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但是，我尊重任何人试图用这种抵制来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在民意表达方面，我始终认为应该每个人作出自己的决择。<br/><br/>这样抵制是否太扩大化了？我个人认为，从甘地抵制英国产品和全世界在南非种族隔离时期抵制南非产品的先例来看，抵制几乎肯定会必然导致扩大化（很难排除某些英国商人实际上是同情印度独立运动的，但他们的产品同时遭到抵制）。<br/><br/>有时候，甚至只有扩大化才能带来效果。比如，在卡弗蒂案例中，CNN在中国内地目前并没有落地，但时代华纳对发展中国市场充满渴望。唯有给他们一定的压力，才能迫使CNN道歉这种想法，我认为也并非完全荒谬。<br/><br/>但是，我也同时必须指出，抵制时代华纳也可能同样有反效果。没有记错的话，目前凤凰电视台是通过时代华纳集团在北美的有线电视系统落地的，这是向外宣传中国的重要窗口，抵制时代华纳会不会导致这扇窗口的关闭？更重要的是，是否会加剧美国人和中国之间的极端偏见？<br/><br/>此外，对于政府外交部门是否应该这样的事件出面，我个人持保留态度，国内的问题是太缺乏相关民间的压力团体了。我更赞成的抗议形式，是在美的合法移民联合会（Legal Immigrant Association）发动的网上陈情（注一），他们指出卡弗蒂的话“只能加剧美国民众对中国和在美中国人的负面情绪”，并要求联邦通讯委员会给予 CNN罚款处分。<br/><br/>五<br/><br/>我必须尤其强调的一点是：即便CNN最终没有道歉，也并不意味着抵制没有效果；更重要的是，即使CNN最终道歉了，也并不意味着对中国的歧视和偏见，就从此已经烟消云散。<br/><br/>我们必须冷静地意识到，卡弗蒂的偏见，背后有成千上万的对中国并不太了解的美国民众；卡弗蒂只是冰山的一角，美国大众冰山对卡弗蒂观点的认同，才是最需要我们用沟通去融冰的。<br/><br/>在和朋友的讨论中，我经常发现一种善良的心愿：就是认为，只要我们同意与达赖喇嘛会面，西藏问题和国际媒体的偏见就会迎刃而解。在我看来，这毋宁说是一种过于乐观和理想主义的想法。<br/><br/>消除误解和偏见，是一个太漫长的过程，要戒急用忍，绝非和达赖谈判就可以立即红旗满四海了。在打砸抢烧的前提下接受对方谈判条件，只会喂出更大的胃口。这是现实国际政治中，任何国家和政府都不会采取的博奕对策。<br/><br/>这种理想化政治方案的约束条件，是达赖也很理想化。而在国际政治中，很有可能的结果是达赖在会谈开始后再次提高自己的价码，到时候就不是“保持统一”能约束的了。即便政府要和达赖接触，也几乎必然至少在开始是秘密的。<br/><br/>六<br/><br/>在最后一段，我要为卡弗蒂辩护一小下。我们应该认识到，无论卡弗蒂的言论多么令人感到恶心，它依然属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范畴。在这里，我要提到一个名为“Terminiello诉芝加哥市政府”的案例。<br/><br/>Arthur Terminiello是一个前天主教神父，1949年，他在芝加哥对“美国基督荣军”组织发表演讲，对很多种族团体，尤其是犹太团体发表了各种侮辱性的言论。当时他有800名听众，场外更有1000名抗议人群。<br/><br/>芝加哥警方随后以违背“扰乱治安条例”中有关“挑衅导致公众愤怒、招致争议、引发某种程度的动荡，或者造成骚动”的条款为名，对Terminiello罚款100美元。<br/><br/>Terminiello随后到法庭控告这一罚款决定，伊利诺伊州上诉法庭和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都维持支持芝加哥警方的原判，但美国最高法院最终以“调审令方式”介入。<br/><br/>九位大法官最终以5比4的投票表决，裁定芝加哥市政府的“扰乱治安条例”有关条款违宪。当时的首席大法官道格拉斯撰写了著名的多数派裁决意见书――顺便说一句，美国的最高法院司法裁定只要不是9比0通过，通常都有多数派裁决意见书以及少数派裁决意见书，以反应复杂司法问题中不同法官的不同考量，有时，甚至少数派裁决意见书还有多份，比如此案就有3份。<br/><br/>道格拉斯这样写道：“在我们政治体系下，言论自由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引发争议。哪怕它有时会导致某种程度的不安，引发人们的不满，甚至激发人们的愤怒，但容忍它的存在是为更崇高的目的。言论常常是挑衅性和挑战性的，它常常会夹杂着偏见和歧视，它在呼吁接受某种观点时常常有深刻的动荡效果。”<br/><br/>简而言之，判断一种言论是否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可以运用以下判断标准：1.是否有清晰和即刻的危险，比如在人潮汹涌的电影院中高喊“失火了”，这不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因为它可能导致人潮失控和相互践踏，属于“清晰和即刻的危险”；<br/><br/>2.平衡原则，也就是容忍一种言论自由对社会的益处，是否超过了它对社会和个人的危害，也就是把两种价值放在天平的两端，根据这种平衡来确定言论自由的保护范畴。<br/><br/>Marybeth Herald在她发表于《科罗拉多法律评论》的文章中阐明得更为清晰：“第一修正案是对抗政府压迫的保险单。我们一直在为此付出大大小小的代价，包括容忍种族主义者、色情分子或任何言论让人感到冒犯的分子……”<br/><br/>只有我们意识到美国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和媒体工作者对于第一修正案的重视和膜拜，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美国人对于卡弗蒂言论的反应会和我们大不相同。这或许，就是卡弗蒂带给今天中国的意义。<br/><br/>注一：http://www.legalimmigrant.org/en/node/177。<br/><br/>本文转自: <a href=\"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b8e88ba04672175e\" target=\"_blank\">MY1510</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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